大限前夕 深圳首推住房建设规划

  上海住房建设规划月底前或出台

  “听说深圳的规划刚刚出来,上海的规划还在走程序,应该可以做到9月底前公布。”在市场各界都盯紧地方住房建设规划的时候,上海相关部门人士介绍。

  根据九部委5月29日公布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十五条指导意见,为做好住房结构调控工作,各地须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,并于今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。

  “各级城市(包括县城)人民政府都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,规划内容须明确‘十一五’期间,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……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。”九部委意见称。

  但是,时至9月27日,各地除深圳在昨天推出规划外,其余城市的规划多数并露面,包括此前调控政策积极响应的北京、广州等一线城市。

  另外,根据九部委要求,各级市政府需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,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,以优先保证中低价位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(含经济适用住房)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,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%。

  “预计能够按时公布这些计划的城市也许并不会太多。”一位房地产人士介绍,在部分内陆地区,已经传出有城市可能流产或推迟的消息。

  大限前夕 深圳首推住房建设规划

  在9月份即将结束之际,昨天,深圳市国土资源局适时推出了《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(2006-2010)》(下称《规划》)。深圳由此成为按九部委要求,第一个在9月底前公布此规划的大城市。

  据此规划,2006年至2010年,深圳市将建设商品住房4930万平方米,政策性住房770万平方米,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,公共租赁住房(含廉租住房)570万平方米。

  与“十五”期间政策性住房比例不足1/10的状况相比,未来深圳的保障类住房供应将大大增加,占比提高到1/7左右。

  在市场关注的住房结构方面,《规划》介绍,凡新审批、新开工的商品住房,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,必须达到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%以上;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,其中,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,公共租赁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。

  《规划》显示,未来五年深圳将建设各类住房69万套,总建设面积5700万平方米。

  分析人士称,该规划基本涵盖了市场最关心的供应量与结构分配,其重点发展中低价位,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意图也十分明确。如果执行上严格按照《规划》按步推进,将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起到很大作用。

文章来源: 上海证券报 作者:于兵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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