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学会 深估学字[2007]02号 关于转发《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学会会员: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《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住房[2006]294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认真学习。 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学会 二OO七年二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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