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通知

  我中心网上审核系统已开发完成,现进入试运行阶段,在试运行阶段,各评估公司可选择网上报文,也可按原送审程序通过窗口送审。
  网上报文只针对“单套商品住宅”, 非“单套商品住宅”仍需经估价中心审定部窗口按原相关规定送审。网上报文不需核验房地产证原件,窗口送审仍按原规定必须核验房地产证原件。
  网上报文程序为:
  1、登录www.szfdc.gov.cn
  2、进入房地产信息系统按规定程序办理;
  3、取文时各评估公司自行从网上打印回执,并加盖公司公章,到估价中心窗口办理即可。

   特此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5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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