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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送审评估报告注意事项
1、网上报文程序:使用密钥登录http://www.szfdc.gov.cn,进入房地产信息系统按规定程序录入(与评估报告摘要录入操作相似)。
2、只有单套商品住宅抵押贷款才能网上送审,其它用途房地产(如别墅、公寓、宿舍、办公、商业、厂房等)仍需经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审定部窗口按照原相关规定送审。
3、网上送审要求至少上传2张以上物业室外、室内照片方可提交。照片上传完毕后,点击“返回”(两次),返回到报告管理界面,在项目名称前方框打勾,再点击“送审选中的摘要”完成提交。
4、在报告管理界面的“状态”栏显示送审报告所处状态:
① 待收件(不能送审):录入内容未符合要求;
② 待收件(可以送审):录入内容符合要求,提交后可到下一 状态;
③ 已送审:等待中心收文;
④ 已拒绝:原因主要为物业类型不符、多套物业、重复送审等,将光标置于状态栏处可以显示拒绝原因;
⑤ B审定报告处理中;
⑥ A审定完毕;
⑦ D审定完毕已取走;
⑧ C退审。
5、若网上送审报告被退审,将光标置于状态栏处可以显示退审原因。退审报告按要求进行修改、保存后可再次提交。
6、送审报告录入内容应注意:
①“房屋用途” 为必填项,要求严格按照《房地产证》所记载内容填写。原录入房屋用途为“高层住宅、多层铝窗住宅” 等再次提交送审即可;
②“土地面积” 为必填项,要求填写分摊土地面积,若《房地产证》无该项内容,则填“0”;
③“竣工日期”、 “套内面积”为选填项;
④估价方为自动生成,若有合作方可以在可选项内录入。
7、办文时限:暂定每天早上7点为自动收文时间,从我中心成功收文之日起计,7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8、采用网上送审不需核验房地产证原件,窗口送审仍按原规定必须核验房地产证原件。
9、取文回执待报告审核完毕后方可打印,取文时无需带上评估报告。
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
2007年5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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