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通知

  我中心网上审核系统运行已基本正常,从2007年6月11日(星期一)起“单套商品住宅”评估报告必须从网上送审,窗口不再受理。
  网上申报系统在试行期间由于照片上传数据量太大,今后提交的照片要求在100K以内。
对网上申报的取文方式也作了调整,各评估公司需先指定一位取文人员(公司开证明,并提交一张一寸彩照)到我中心登记备案,今后网上报文的领取均由该取文人员统一办理。

   特此通知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.06.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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