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《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
培训班(第二期)的通知

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:
 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,根据局工作安排,深圳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定于6月24日(星期日)下午举办《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培训班(第二期),请积极报名,踊跃参加。

附件:关于举办《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培训班(第二期)的通知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学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6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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