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关于交纳2008年会费的通知
深房协字[2008]第05号
各会员单位:
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会的信任与厚爱,有了贵司坚定的支持和鼓励,我会才得以快速成长、高效发展。根据《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章程》规定,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责任,亦是广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的经济基础和必要保证。对此,请各会员单位依照规定标准,于5月1日前通过银行转帐(发票可邮寄)、支票或现金方式缴纳2007年年度会费。会费标准:
副会长 单 位:10000元 / 年
常务理事 单位:8000元 / 年
理 事 单 位:7000元 / 年
普通会员 单位:5000元 / 年
会费可以现金或转账支票交纳:
1、以现金交纳的,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。由秘书处开具《深圳市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》。
2、以支票交纳的,可直接到秘书处缴交,秘书处开具《深圳市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》。
收款单位: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
开 户 行:交通银行深圳燕南支行
帐 号:443066120012015005738
地 址: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 联 系 人:吕小姐 叶先生
联系电话:0755-83785951、 83785630 传 真:0755-83788970
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
二○○八年三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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